物业不得暴力催缴物业费!业主需认清拒缴物业费的6大误区!

合肥房产 2017-11-20 13: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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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除了价格、品牌之外还有一点不容忽视——物业!很多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其中抱怨最多的是“物业不作为”问题,服务不到位、物业费用高等,卫生打扫不及时,路灯坏了无人修,并且小区还发生过偷盗事件......选择一个好的去也到底有多中重要?

买房除了价格、品牌之外

还有一点不容忽视

——物业!

很多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

其中抱怨最多的是“物业不作为”问题,

服务不到位、物业费用高等,

卫生打扫不及时,路灯坏了无人修,

并且小区还发生过偷盗事件

......

选择一个好的去也到底有多中重要?

先来看几组案例

案例一:断电催缴物业费

2017年10月16日晚,家住合肥中铁国际城广园小区的小李,在物业没有任何通知情况下私自被断电。导致正常使用的电器突然断电,冰箱冰冻食物败坏,打电话到物业了解情况,被含含糊糊的告知不清楚,在此之前已经有很多业主已经被他们私自断过电。

图片来源于网络

案例二:从拆除水表到“对簿公堂”

合肥市肥东经开区和顺·东方花园四期一住户日前反映称,自家水表曾被物业拆除。该小区物业公司却告诉记者,和顺·东方花园共有数百户业主拖欠水电费数年,他们不得已才“拆水表,催水费”。据了解,物业已将400户业主告上法庭。

案例三:登报公布“业主欠费公告”

近日,南京新鸿运物业管理公司以登报的方式发布了“业主欠费公告”,并将1500名业主姓名一一公布,并给出10天期限,要求业主们补交两年前拖欠的物业费。

案例四:为收物业费将业主打进ICU

为催缴物业费,桥北一小区物业竟将业主打进ICU......浦口区大华锦绣华城榴美颂市民武先生,因为欠了6000多块钱物业费没交,被小区多名物业工作人员打到头破血流、昏迷不醒,住进了重症监护室。

小区物业用各类奇葩招数催缴物业费

到底应该不应该?

业主欠费不应该!物业“暴力催费”更不该!

业主与物业公司是一种合同关系,业主拖欠物业费,本身就是一种违约行为,不仅损害了物业公司的权益,还会损害其他已经正常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权益。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不应该以拒交物业费为手段,而是应该通过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

图片来源于网络

《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物业不得暴力催缴物业费!

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的高低,关系到居民生活的舒心程度。

近期,安徽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省首部《住宅区物业服务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约定的服务等级提供服务,不能随意缩水或者更改服务内容。

作为安徽首部关于住宅区物业服务的具有强制性地方标准,已经在省内全面推广实施,该标准的制定走在了全国前列。根据要求,物业服务将按照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频次等,由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层次。

其中,A级服务等级较高、D级较低,级别越高服务要求也越高。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岗位、服务内容、建筑面积或业主数以及技术装备,配置相应数量的服务人员。

据了解,本次检查的一大重点是标准中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包括委托单位如建设单位、业主大会、街道(社居委)要在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等级,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约定的服务等级提供服务。

检查相关物业服务

图片来源于网络

此外,还将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有没有按有关规定,对消防泵、消火栓、水枪、灭火器、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疏散导向灯、风口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同时,物业服务企业还应保持生活水箱、水池检查孔盖板完好并落锁,安装溢流管口防护网,定期检查保养附属配件。尤其是面对容易产生纠纷的收费环节,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前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并不得使用非法方式催缴物业服务费,以免造成矛盾。

业主不能拒交物业费的6大误区

一次性缴费一年,数额会比较大,

难免会出现一些拒缴业主。

但拒交物业费,一定要有合理正当的理由

否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买房拒缴物业费误区要认清楚

误区

01

未居住使用可拒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费一般包括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费用等。所以,就算你买了房没有入住,同样不能拒交小区的物业费。

误区

02

因人身、财产受到损失拒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如果是因为小区物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约定,而导致业主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以上问题,你可以选择追究物业公司的法律责任,但物业公司还是履行了服务合同,你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误区

03

未签物业合同可拒交物业费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主委员会同意了与物业管理公司协议中的条款,且业主事实上已经接受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就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向物业公司缴费。

误区

04

服务质量不合格不交物业费

图片来源于网络

物业服务质量不合格,并不代表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相关的物业合同,作为业主,你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继续完善履行或者赔偿损失,但不能以此为理由就拒交物业费。

误区

05

物业公司利用公用面积经营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公司利用物业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征得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同意,并且所得收益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等。如果物业公司没有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就占用公共区域或设备创收,但收益的确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了的话,业主一样不能拒交物业费。

误区

06

原业主欠费可拒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即是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两者对物业是负有连带责任的,如果原业主不缴纳的话,物业使用人就需要缴纳物业费。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结语

买房之后,及时缴纳物业费是每一个购房者应自觉履行的义务。提高物业服务水平,通过完善、优良的物业服务,消除业主对缴纳物业费的不满情绪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编辑:糖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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