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房东也能拿补贴?每平米每年奖励12元

木子楼市 2018-05-02 1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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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日前,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据《江淮晨报》报道,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日前,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据了解,对租赁企业、中介和个人进行财政奖补,这在全国都是首创。

据了解,此次,合肥市设立住房租赁专项奖补资金,对住房租赁市场进行奖补,具体奖补对象和范围为:市辖区内住房租赁合同已在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企业、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其住房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且住房出租行为已依法纳税。

对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0元。补助按照每年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的面积进行计算,租赁合同备案时间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

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企业,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元。补助按照每年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的面积进行计算,租赁合同备案时间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

对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按照出租面积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补助按照每年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的面积进行计算,租赁合同备案时间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

需要注意,以上奖补政策,同一套住房不重复享受。而且,这些房源都必须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且已依法纳税。按照个人出租自有住房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计算,100平方米的房子,每年补贴就可以拿到1200元。

事实上,除了补贴之外,今年以来,为了加快推进住房租赁试点步伐,合肥已经使出了不少大招。据安徽网报道,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推介会上获悉,合肥市官方版住房租赁平台上目前已挂牌房源超1.3万套,今年将上线更多功能;备受关注的“租购同权”,比如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等配套政策实施办法,也会于近期“落地”。

此外,今年上半年,合肥市将成立住房租赁行业协会,完善执业规范,规范经营行为。同时将依托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信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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