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三代表亲可落户买房?市长热线反馈:正在核实

搜狐焦点合肥 2017-10-10 17: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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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相信你的朋友圈已经被铺天盖地的“老表”刷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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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网络上惊传“合肥将采用户籍新政策”:与拥有合肥市区户口的居民不超过三代的表亲关系,且本人学历在中专以上,可以将自己的户口转移到合肥市,之后可以挂靠亲属的房产户口变为合肥户口进行买房,而转移后自己的户口将会变为合肥个人户口。

该政策的下达,意味着即便你没有合肥户口,但只要有一个合肥户口的亲戚,比如你家老表,你都可以将户口迁入亲戚家,获得合肥户口,从而买房,不受限购约束。

什么叫不超过三代关系?差不多是这样:

此消息一出,无论是购房者还是业内人士,都炸开了锅。如果属实,意味着将有一大波人可以越过限购,直接在合肥买房!

一时消息满天飞!

然而,有网友咨询市长热线表示,必须稳定工作两年!迁入之前还要满一年社保!学历得高!

为求证消息的准确性,笔者下午也致电了合肥市长12345热线和合肥房产局。

据合肥市长12345热线反馈,今天有众多来电咨询“亲属落户政策”的相关事宜,但此政策出自朋友圈消息,目前并没有正式文件通知,正在进行相关核实。

而合肥房产局回应,只看合肥市户口,户籍新政目前并不清楚。

合肥房地产某大V在其微博上表示:一个加速引进人口进入合肥的好政策,给相关人士理解成为合肥限购打开!这个政策能否执行下去目前有点悬!低调才能发财,中介和置业顾问太心急了,如果这个政策挂了那就是置业顾问和中介搞挂的。

据了解,目前合肥市的户籍政策主要依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的《2017年合肥户籍新政策》。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部分内容:

1、合理放宽城区落户条件。

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连续满2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1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屋的,户口登记在集体户。

2、全面放宽巢湖市市区及县(市)辖建制镇落户条件。

在巢湖市市区、各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县(市)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屋的,户口登记在集体户。

3、优化人才落户政策。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自主选择落户地直接办理。在合肥市就业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4、解决专业技能人员落户。

在合肥市就业的人员,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在市级以上体育运动比赛或职业技能竞赛取得成绩前三名,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5、鼓励投资创业人员落户。

在合肥市投资兴办实业或者自主创业,有合法稳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并依法纳税,投资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6、进一步放宽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条件。

居民家庭户共同居住生活的夫妻、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投靠迁移。

7、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符合合肥市落户政策的户口迁入人员,通过购买等获得商品住宅房,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8、妥善解决未落常住户口问题。

公民计划外生育子女落户,各县(市)区、开发区不得自行设置前置条件;其他未落常住户口人员,经调查核实,可以办理登记常住户口。

以上内容截取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效期5年。

至于网传的“户籍挂靠买房政策”是否属实,还需要合肥市官方机构的进一步核实确认。

任何政策的出台都是为了维持市场的稳定,吵得沸沸扬扬的户籍新政策对合肥楼市究竟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让我们拭目以待!

无论何种新政,需要明确的是,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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