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本月起,新政正式执行,买房人笑了……

合肥楼市动态 2019-01-04 20:37:47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后台回复“房价”,免费获取合肥较新房价唷~] 个税新政!2019年1月1日执行 购买首套房贷款利息可用个税抵扣每月1000元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公告,从2019年1月1日起,重庆市主城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房产税起征点将由2018年的15455元/平方米调整为17630元/平方米。 原公告内

[后台回复“房价”,免费获取合肥较新房价唷~]

个税新政!2019年1月1日执行 购买首套房贷款利息可用个税抵扣每月1000元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公告,从2019年1月1日起,重庆市主城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房产税起征点将由2018年的15455元/平方米调整为17630元/平方米。

原公告内容如下: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规定测算,2019年主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是指成交建筑面积价格达到17630元/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

征收对象: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税率:

1、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

2、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免税面积:

1、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

2、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

3、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4、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重庆对高档商品房征收房产税,起始于2011年,距今已八年。这是重庆第5次调整高档商品房标准(房产税起征点),前后共出台6个高档商品房标准,其中2014~2016年这3年起征点无任何变化。

从表格的变化已经看出正常也得按照市场的变化而变化,更是透露出稳市场,稳调控的核心目标。

重庆此次调整房产税起征点,这算是2019年楼市的一个重磅信号,而今天,还曝出了牵动买房人新的另一个重磅信号。

近期上海和深圳的首套房贷利率出现细微下调变化。而北京地区的房贷政策近期一直保持平稳。未来部分城市、地区存在回调的可能。

北京地区房贷利率继续从平

融360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11月份,北京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47%,利率平均值较上期不变,二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90%,利率均值较上期不变。融360历史数据显示,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自2018年6月份起已经保持稳定超过半年。

北京地区多家银行,其中,中行、农行、交行、工行、招行等多数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首套房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的贷款利率政策,仅个别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5%或以上。

融360监测的30家北京地区的银行中,针对首套房,11月份有24家银行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5家银行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5%-30%,另有1家银行分(支)行停贷。

多位银行以及房产中介人士表示,目前北京地区的银行房贷政策并未有任何松动迹象,预计房地产各项相关政策将继续从严,不会放松。

深圳房贷利率出现细微下调

在持续紧张了一年后,深圳首套房贷利率近期出现小范围的细微浮动。

具体来说,深圳地区部分中资和外资银行针对不同项目和客户调整了首套房贷利率,由基准上浮15%调为10%,但这也并非普遍现象。

不过,多位深圳业内人士指出,因市场流动性年底稍稍宽松,银行放贷额度有所增加,出现了阶段性的房贷利率下调,而并非利率的“拐点”;明年房贷紧张仍将持续。

上海部分银行可打9.5折

据上海媒体的消息显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五大行以及招行、兴业等股份行对首套房个人贷款利率都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打9.5折,不过各个银行在要求上略有不同。

据报道,工行有支行客户经理表示,折扣是近期才实行的,不一定能持续到2019年。农行对少数“优质客户”可以给出首套房贷9折的优惠利率,但要具体个例具体审查。

未来部分城市、地区存在回调的可能

融360房贷分析师李少有表示,从过往数据表现来看,房贷利率涨幅的空间不断缩小,未来全国保持平稳微调的可能性较大,部分城市、地区存在回调的可能。零涨幅表示房贷利率正在逐步稳定,同时应当走出“非涨即跌”的误区,未来整体趋于稳定。

合肥房屋征收与补偿新规!

12月27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征收范围内6类行为不予补偿

当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如果发生6类违规行为,征收对象将得不到补偿。具体包括: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3、房屋析产、转让、租赁、抵押;

4、迁入户口或者分户(因婚姻、出生、回国、大中专生毕业、军人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原因迁入的除外);

5、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6、其他不当增加补偿利益的行为。

政务区4个小区计划拆迁

日化纸箱厂宿舍:东流路与东至路交口;821宿舍:金寨路与习友路交叉口;十五里河生活区:十五里河政务区段附近;常青姚公粮站:金寨南路与祁门路交口。

蜀山区33个旧城改造项目

大铺头综合改造、蜀山区合昌公司改造(禹州城)、青秀城、西园3号路旧城改造、金绩交口地块旧城改造、安大龙河校区教职工住宅改造、安医大和平苑改造、胸科医院南院升级改造、高铁西站片区改造、东新庄、南新庄城中村改造、十里店路城中村、昌河厂土地升级改造、市三建小区改造、红旗厂老旧小区升级改造、乐清商会升级改造、朱大郢地区城中村改造、路桥小区改造、五里洼城中村改造、无线电四厂综合改造、孙岗头城中村改造、动力三村改造、北亚小区改造、化机厂生活区改造、安徽农业大学、省民政厅干休所、及省行管局长丰路危旧房改造、井岗镇开发区综合改造、方大郢改造、北七里塘改造、电气工程学院-植保路沿线地块改造、天鹅花园二期、汽修小区改造。

庐阳38个旧城改造项目

重点推进四河片区改造、五里片区改造、桃花片区二环南改造等项目。谋划实施藕塘工业区及杏花村街道地块改造、群力巷地块改造、韩瓦屋三期地块改造、杏花派出所地块改造、建工集团地块改造、合钢三厂地块改造、省人民印刷厂地块改造、藕塘小别墅地块改造、神马-小桥湾地块改造、杨冲地块改造、果品-商储仓库地块改造、市容局宿舍-经管学校片区改造、省化工研究院片区改造、探矿厂片区改造、杏林工业区片区改造、制气厂地块改造、合肥铝厂厂区地块改造、李小郢地块改造、唐岗片区改造、井湾片区改造、一里井片区改造、董铺路西侧地块改造、柏大郢地块改造、工大北区教学区地块整体开发、合肥饭店供电局地块开发、电子16所、安徽博涵科技文化有限公司、合肥市盐业有限公司、文化泡沫包装材料公司、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庐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金鸟集团有限公司、徽商宿舍地块改造、安徽新闻出版集团地块商业开发、金属公司地块改造等项目。

包河区22个旧城项目改造

王下份丝绸厂A、B、C、D地块城中村改造、葛大店东边许-刘大郢片区城中村改造、葛大店刘东城中村改造、东南迎风口预收储地块、前园路与大强路西南交口地块、原合肥灯泡总厂棚户区改造、五里冲和姜坎城中村改造、刘衖城中村改造、太湖新村老旧小区改造、王大郢城中村改造、江淮客车生产区转让及生活区危旧房改造、安徽生物药厂生活区改造、合肥制药厂生活区改造、海丰化工公司生活区改造、休宁路旧城旧村改造、小余岗城中村改造、王卫社区刘大郢-王岗城中村改造、王大郢社区城中村改造、包公街道九华山路城中村改造、合肥神力健身器材厂地块升级改造、中泰贸易中心(合肥学院地块)、工大西村改造等。

另据微博爆料, 2019年包河区重点在柴油机厂、五里庙、葛大店三大片区改造,计划征迁150万平。

增购部分价格定期测算发布

通常来说,房屋征收补偿实行“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方式。补偿内容有房屋及其附属物,以及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市民在确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按时搬迁,还可获得搬迁奖励。

征收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按照套内建筑面积“征一补一”,并按产权调换房屋实际公摊系数计算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其中,实行异地产权调换的,还要根据征收区域与产权调换区域房屋市场价格,在征收补偿方案中确定面积调整系数。

被征收人在产权调换建筑面积基础上,可按产权证每户增购不超过15平方米建筑面积,增购价格按照建筑安装成本价计算。增购后仍不足5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可以按照建筑安装成本价增补至50平方米建筑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自2012年以来,增购价格一直按照2500元的建筑安装成本价标准执行。但是,《办法》对建筑安装成本价建立了价格定期发布机制,将由城乡建委根据建筑材料、人员工资等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定期测算并发布。

临时安置费将有“较低保障”

房屋征收后,市民在过渡期内可享有临时安置费。以往,对于原住房过小的市民,可能会遇到临时安置费偏低,从而在实际租房时面临较大压力。对此《办法》明确规定,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统一按照50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费。

征收房屋实行产权调换,过渡期限由被征收人与区房屋征收部门在补偿协议中约定。实际过渡期限自被征收人交房之月起至房屋安置公告发布之月止。

其中,征收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18个月以内部分按照规定标准支付;超过18个月不满30个月的,自第19个月起按照规定标准的50%增付临时安置费;超过30个月的,自第31个月起按照规定标准的100%增付临时安置费。

征收非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30个月以内部分按照规定标准支付;超过30个月不满42个月的,自第31个月起按照规定标准的50%増付临时安置费:超过42个月的,自第43个月起按照规定标准的100%增付临时安置费。

值得一提的是,征收房屋实行期房安置的,房屋安置公告发布后,应当对按期办理回迁安置手续的被征收人再按照规定标准额外支付不超过2个月临时安置费,征收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或者现房安置的,按照规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不超过5个月临时安置费。

往期热门文章推荐

合肥楼市动态

合肥专业的房地产新媒体平台,合肥房价、楼盘优惠、楼市资讯信息发布中心,为购房者看房、买房、投资置业提供服务和决策参考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