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无房户等四类人群可优先配售限价房

合肥资讯发布 2019-10-10 14: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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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取得定向限价商品住房准购单中的下列人员可优先配售...

对取得定向限价商品住房准购单中的下列人员可优先配售:

1、低保无房户;

2、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

3、家庭成员中有属于二级以上残疾、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重点优抚对象;

4、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家庭。

定向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单位应按照和项目组织建设单位的合同、协议等有关约定,如实向区住房保障局提供房源情况,按规定销售,配合区住房保障局做好申请家庭选房购房工作。选房购房结束后,定向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单位负责将购房家庭情况等相关信息上报区住房保障局备案。

购房对象凭区住房保障局核发的定向限价商品住房准购单选房,在选定定向限价商品住房后,应与项目建设单位就定向限价商品住房地址、户型、幢号、楼层、建筑面积、产权性质、产权归属、购买价格等项内容签订定向限价商品住房购房合同。

文章来源:搜狐焦点北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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