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蜀山区学区出炉 2018年中小学招生方案发布(图)

合肥资讯发布 2018-06-09 18: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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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工作安排 6月10日前 上报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特长生招生方案 6月12日前 公布招生实施方案 6月13日前 召开蜀山区招生工作会议,宣传解读招生政策 6月2日-15日 网上报名登记:公民办学校同时登记(小学:6月2日—15日;初中:6月4日—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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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工作安排

6月10日前

上报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特长生招生方案

6月12日前

公布招生实施方案

6月13日前

召开蜀山区招生工作会议,宣传解读招生政策

6月2日-15日

网上报名登记:公民办学校同时登记(小学:6月2日—15日;初中:6月4日—15日)

6月16日—30日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排名前列志愿录取:6月16日—22日;第二志愿录取:6月24日—26日;第三志愿录取:6月28日—30日)

6月28、29日

小学升初中在外地、外区就读学生回本区入学现场审核材料

7月1日—3日

公办小学入学现场审核材料

7月1日-15日

公办学校: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儿童少年,线上自动匹配学区学校

7月3日

小学升初中在外地、外区就读学生回本区补审核材料

7月16日—22日

网上补报名登记:公民办学校同时登记

7月16日—20日

随迁子女入学现场审核材料

7月 23日

公办小学入学补报名现场审核材料,小学升初中在外地、外区就读学生回本区补审核材料

7月23日—8月10日

公办学校: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儿童少年,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7月24日—28日

民办学校:补录招生(排名前列志愿录取:7月24日;第二志愿录取:7月26日;第三志愿录取:7月28日)

7月25日—8月10日

公办学校:补报名登记的儿童少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线上自动匹配学区学校;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儿童少年,现场审核材料,统筹安排入学

7月28日、29日

随迁子女入学第二次现场审核材料

8月1日—20日

各中小学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8月20日前

完成随迁子女入学分配工作

9月15日前

完成新生信息采集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

9月30日前

上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总结

蜀山区2018年公办小学学区范围 

1.合肥市琥珀小学(东区)学区范围

东:环城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长丰路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2.合肥市琥珀小学(西区)学区范围

东:长丰路以西

南:霍山路以北

西:肥西路以东(含翠竹园西村、不含奥林花园一期)

北:与庐阳区接壤

3.合肥市乐农新村小学教育集团乐农新村小学(长江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转环城路转长江西路转长丰路以西

南:一环路转梅山路转长江西路以北(不含和平苑安医大宿舍、

建材设计院等)

西:合作化北路以东

北:霍山路以南

4.合肥市乐农新村小学教育集团乐农新村小学(奥林校区)学区范围

东:肥西路以西(含奥林花园一期,不含翠竹园西村)

南:霍山路以北

西:合作化北路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5.合肥市颐和佳苑小学教育集团颐和佳苑小学(青阳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北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青阳路转高刘路转潜山北路转清溪路转合九铁道线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6.合肥市颐和佳苑小学教育集团颐和佳苑小学(金牛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青阳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金牛路转史河路转樊洼路转合九铁道线以东

北:高刘路转潜山北路转清溪路以南(不含凤凰城四期—燕园)

7.合肥市凤凰城小学学区范围

东:金牛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合九铁道线以东

北:史河路转樊洼路以南(含凤凰城四期—燕园)

8.合肥市十里庙小学(南北校区)学区范围

东:合九铁道线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西二环路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9.合肥市金湖小学学区范围

东:西二环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社岗路转樊洼西路转董铺水库以东

北:董铺水库以南

10.合肥市新城小学学区范围

东:社岗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半岛路以东

北:樊洼西路转董铺水库以南

11.合肥市蜀山小学学区范围

东:半岛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枫林路以东

北:樊洼西路转井岗路以南

12.合肥市蜀新苑小学学区范围

东:科学岛路以西

南:井岗路以北

西:枫林路以东

北:湖光路以南

13.合肥市蜀山中学(小学部)学区范围

东:董铺水库以西

南:樊洼西路转科学岛路转湖光路以北

西:枫林路以东

北:董铺水库以南

14.合肥市乐农新村小学教育集团乐农新村小学(蜀麓校区)学区范围

东:枫林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绕城高速以东

北:董铺水库以南

15.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小学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黄山路以北

西:肥西路以东

北:一环路以南(含和平苑安医大宿舍、建材设计院等)

16.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北校教育集团西园新村小学北校(西园校区)学区范围

东:梅山路转一环路转肥西路以西

南:黄山路以北(不含安徽大学龙河校区范围)

西:合作化南路以东

北:长江西路以南

17.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北校教育集团西园新村小学北校(安大校区)学区范围

安徽大学(龙河校区)范围内

18.合肥市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安居苑小学(天鹅花园校区)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南路以西

南:贵池路以北

西:青阳路以东

北:长江西路以南

19.合肥市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安居苑小学(安居苑校区)学区范围

东:青阳路以西

南:贵池路以北

西:陈村路以东(含安居苑西村)

北:长江西路以南

另:合作化南路以西、黄山路以北、东至路以东、贵池路以南

20.合肥市潜山路学校学区范围

东:陈村路转贵池路转东至路以西(含电院、名君家园等)

南:黄山路以北

西:岳西路以东

北:长江西路以南

21.合肥市宁溪小学学区范围

东:岳西路以西

南:黄山路转合九铁道线转望江西路以北

西:与高新区接壤

北:长江西路以南

22.合肥市第六十九中学(小学部)学区范围

东:金寨南路以西

南:望江西路以北

西:肥西路以东(不含原锻压厂宿舍区范围)

北:黄山路以南

23.合肥市第六十七中学(小学部)学区范围

东:肥西路以西(含原锻压厂宿舍区范围)

南:望江西路以北

西:合作化南路以东

北:黄山路以南

24.合肥市稻香村小学教育集团稻香村小学(望江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休宁路以北

西:合作化南路以东

北:望江西路以南

25.合肥市香樟雅苑小学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南路以西

南:望江西路以北

西:东至路以东

北:黄山路以南

26.合肥市黄山路小学学区范围

东:东至路以西

南:望江西路以北

西:潜山路以东

北:黄山路以南

27.合肥市华府骏苑小学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南路以西

南:休宁路以北

西:潜山路以东

北:望江西路以南

28.合肥市稻香村小学教育集团稻香村小学(岳西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潜山路以西

南:休宁路转怀宁路转铁道专线转望江西路以北

西:合九铁道线以东

北:黄山路以南

29.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南校教育集团绿怡小学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祁门路以北

西:潜山路以东

北:休宁路以南

30.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南校教育集团西园新村小学南校学区范围

东:潜山路以西

南:天鹅湖路以北

西:合九铁道线以东

北:休宁路转怀宁路转铁道专线转望江西路以南

31.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南校教育集团嘉和苑小学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习友路南转潜山路以北

西:怀宁路转仙龙湖路转绿洲西路以东

北:祁门路以南

32.合肥市习友路小学教育集团奥体小学学区范围

东:怀宁路转仙龙湖路转绿洲西路转习友路南转潜山路转金寨路以西

南:与经开区接壤

西:翡翠路以东

北:祁门路以南

33.合肥市习友路小学教育集团翠庭园小学学区范围

东:翡翠路以西

南:与经开区接壤

西:合九铁道线以东

北:天鹅湖路以南

34.合肥市习友路小学教育集团习友路小学学区范围

东:合九铁道线以西

南:与经开区接壤

西:与高新区接壤

北:望江西路以南(不含高新区)

35.合肥市南岗小学学区范围

东:绕城高速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梁鸣路以东

北:与梁墩村接壤

36.合肥市侯店小学学区范围

东:梁鸣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与小庙镇接壤

北:与梁墩村接壤

37.合肥市梁墩回族小学学区范围

梁墩村等村

38.合肥科学岛实验学校(小学部)学区范围

科学岛范围内

39.合肥市小庙中心学校学区范围

小庙社区、小庙村、拐岗社区(部分)、马场村、硕大塘村、

高岗村、五十墩社区(部分)、余岗村(部分)、河南村(部分)、

长墩村

40.合肥市北分路回族小学学区范围

北分路村(含原北分路社区)、五十墩社区(部分)

41.合肥市雷麻小学学区范围

雷麻社区、姚家村、雷北村、郑岗村、河南村(部分)、余岗村

(部分)、黄栗村

42.合肥市明德小学学区范围

拐岗社区(部分)、小蜀山村、小庙工业园区

43. 合肥市大柏中心学校学区范围

大柏社区(集镇东西向主干道以南)、小柏村(六合公路以南)、

朱岗村、余岗村(部分)、石塘村(部分)

44.合肥市世华小学学区范围

大柏社区(集镇东西向主干道以北)、小柏村(六合公路以北)、

街北村、饭棚村、栀树村、石塘村(部分)

45.合肥市茅铺小学学区范围

茅铺村

46.合肥市枣林小学学区范围

枣林村、余岗村(部分)

47.合肥市将军岭学校学区范围

将军社区、新民村、马岗村、袁中社区、段冲村

蜀山区2018年公办初中学区范围 

1.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琥珀山庄校区)学区范围

东:环城路转金寨路以西

南:梅山路以北(含稻香楼宾馆等)

西:肥西路转霍山路转长丰路转长江西路转梅山路以东(含中医学院东区宿舍、大富新村等)

北:与庐阳区接壤

2.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五里墩校区)学区范围

东:肥西路转霍山路转长丰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合作化北路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3.合肥市颐和中学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北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合九铁道线转樊洼路转史河路转金牛路以东

北:高刘路以南(不含龙居山庄商品房等)

4.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牛路转高刘路转合作化北路以西(含龙居山庄商品房等)

南:史河路转樊洼路以北

西:西二环路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5.合肥市金湖中学学区范围

东:合九铁道线转樊洼路转西二环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半岛路以东

北:董铺水库以南

6.合肥市蜀山中学学区范围

东:半岛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绕城高速以东

北:董铺水库以南

7.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东校(西园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黄山路以北(不含安徽大学龙河校区范围)

西:合作化南路以东

北:长江西路转梅山路以南(不含中医学院东区宿舍、大富新村等)

8.合肥市五十中学西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西校(贵池路校区、合作化路

校区)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南路以西

南:黄山路以北

西:潜山路以东(含汉嘉都市森林、广利花园)

北:长江西路以南

(含安徽大学龙河校区范围)

9.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东校(望江路校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休宁路以北

西:潜山路以东

北:黄山路以南

10.合肥市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五十中学新校(望岳校区)学区范围

东:潜山路以西

南:休宁路以北

西:与高新区接壤

北:长江西路以南

11.合肥市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蜀山区外国语实验中学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潜山路转金寨路以北

西:潜山路以东

北:休宁路以南

12.合肥市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五十中学新校(天鹅湖校区)学区范围

东:潜山路转金寨路以西

南:与经开区接壤

西:与高新区接壤

北:休宁路以南

13.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南岗校区)学区范围

东:绕城高速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与小庙镇接壤

北:与庐阳区接壤

14.合肥科学岛实验学校(初中部)学区范围

科学岛范围内

15.合肥市小庙中学(初中部) 学区范围

原小庙镇及将军岭乡范围内

16.合肥市大柏中学学区范围

原大柏乡范围内

蜀山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咨询举报电话

单位

地址

咨询举报电话

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琥珀山庄校区)

琥珀山庄内

65622439

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五里墩校区)

合作化北路152号

65125706

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南岗校区)

惠民小区北面

65393950-8829

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

潜山北路与高刘路交口

65780916

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东校(西园校区)

肥西路65号

65113487-8048

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东校(望江路校区)

肥西路9号

62651620

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五十中学新校(天鹅湖校区)

岸上玫瑰小区南面

63542309-6353

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五十中学新校(望岳校区)

望江西路与岳西路交口西南角

63507057-8602

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蜀山区外国语实验中学

东流路5号

63510167

五十中学西校教育集团

贵池路55号

65584504-8603

颐和中学

史河路36号

65516881-8202

金湖中学

希望路8号

65319161-171 

蜀山中学

湖光路与甘泉路交口北100米

65527230-827

小庙中学

小庙镇振兴路167号

68500959

大柏中学

小庙镇大柏社区

68591126

乐农新村小学教育集团乐农新村小学(奥林校区)

西一环与霍山路交口

65170025

乐农新村小学教育集团乐农新村小学(长江路校区)

长江西路184号

65170001、65170002

乐农新村小学教育集团乐农新村小学(蜀麓校区)

华邦蜀山里小区南门17号门面房

65112729

西园新村小学北校教育集团西园新村小学北校(西园校区)

西园新村小区内

65115543-8022或8805

西园新村小学北校教育集团西园新村小学北校(安大校区)

安徽大学龙河校区内

65107643

稻香村小学教育集团稻香村小学(望江路校区)

煤场路与肥西路交口东北角

65503900-8867或8868

稻香村小学教育集团稻香村小学(岳西路校区)

岳西路2号

65503900-8867或8868

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安居苑小学(安居苑校区)

安居苑小区内

65582579-8805

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安居苑小学(天鹅花园校区)

合作化南路77号

65197158

颐和佳苑小学教育集团颐和佳苑小学(青阳路校区)

青阳路与长岗路交口东南角

62995327

颐和佳苑小学教育集团颐和佳苑小学(金牛路校区)

史河路与金牛路交叉口

65109758

西园新村小学南校教育集团西园新村小学南校

汇林阁小区内

63535006-8828或8810

西园新村小学南校教育集团绿怡小学

绿怡居小区内

63526020

单位

地址

咨询举报电话

西园新村小学南校教育集团嘉和苑小学

嘉和苑小区内

635111078

习友路小学教育集团奥体小学

怀宁路与演武路交口东南角

18055177866

习友路小学教育集团翠庭园小学

翠庭园小区内

63530009

习友路小学教育集团习友路小学

保利香槟花园小区内

65585370

琥珀小学(东区)

琥珀山庄南村

62853830、62853831

琥珀小学(西区)

翠竹园小区内

65149760

六十九中学(小学部)

太湖路与金寨路交口

63663597

六十七中学(小学部)

望江西路 102号

65122806-8003或8010

宁溪小学

怀宁路与贵池路交叉口

65597725-6605或6625

金湖小学

金色池塘小区西侧

65319183-8606

新城小学

新加坡花园城小区内

65353902

黄山路小学

石台路中段

65632026

潜山路学校

潜山路342号

65583966-8869

香樟雅苑小学

合作化南路15号

65143585-8666

凤凰城小学

史河路69号

65583156-807

华府骏苑小学

华府骏苑小区内

65596434-8002或8004

十里庙小学

长江西路664号

65316826

蜀山小学

大铺头小街内

65388936

蜀新苑小学

蜀新苑小区内

65358156-805

侯店小学

长江西路与方兴大道交口处

68509928-807、68509088

梁墩回族小学

南岗镇梁墩村

68561303

南岗小学

南岗镇惠民小区东侧

65361872-6603

大柏中心学校

小庙镇大柏社区

68591335

小庙中心学校

小庙镇小庙社区

68501391

安医大附小

安徽医科大学内

65161286

八一学校

大别山路与梁鸣路交口

65393885

科学岛实验学校

科学岛内

65591294

西苑中学(北区)

合作化北路123号

65160412

西苑中学(南区)

皖西新村内

63523478

蜀山行知学校

小庙镇合六路115号

68935598

蜀山区招生工作办公室

怀宁路与樊洼路交口民生大厦21楼

65597677

蜀山区招生工作办公室(报名点)

潜山北路与高刘路交口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内

65597677

蜀山区招生监察办公室

怀宁路与樊洼路交口民生大厦20楼

65597673

附件5

合肥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

操作办法

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简化报名流程,市教育局会同市数据资源局研究开发“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入学报名系统操作办法如下:

(一)公办学校招生

1.本市居民子女入学

登记对象:户籍在本市市区的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含“两个一致”情况、房产和户籍不统一情况、在市区有户无房情况。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符合“两个一致”条的,由系统直接匹配至学区学校,一般情况下无需现场审核;房产、户籍不统一的,由房产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一般情况下无需现场审核;有户无房情况需现场审核。

有户无房情况审核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等。

2.随迁子女入学

(1)比照随迁子女的 “在本市有房无户”情况

登记对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房产但没有户籍的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由房产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等。

(2)持有本市居住证情况

登记对象: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经商或务工,持有本市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1年)的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由居住证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材料: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合肥市的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1年)、户口簿、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备案的劳动合同等。

3.住房承租人子女入学

登记对象:具有合肥市城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无住房,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少有住房并登记备案的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由租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房户一致”条件的,安排相对就近入学,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租房备案合同等。

4.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1)境外人员子女入学

登记对象: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由居住地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材料:侨(台)务部门或外事部门出具的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等。

(2)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登记对象:根据《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合组〔2017〕119号)认定的近年来从市域外引进的高级人才(E类)及以上层次人才、江淮(合肥)优才卡获得者等人才子女。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人才证明等材料。

(3)军人、烈士或公派出国人员子女

登记对象:父母均为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人员的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其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市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在合肥市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本市区内实际居住;烈士子女。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由居住地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相对就近安排入学,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人才证明等材料。

(4)高校附属中小学招生

登记对象:科大附属中学、工大附属中学校职工子女。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等待学校审核录取。

(5)初中特长生入学

登记对象:有体育、艺术特长的七年级新生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等待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录取。

(二)民办学校招生

登记对象:所有的一年级或七年级新生。

登记方式:在“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或APP“合肥通”中的“小学初中报名”端口输入相关信息,一个学生最多可选3个民办学校志愿,等待学校按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学生在选择民办学校时不可登记报名公办学校。未录取的学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名登记,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入学。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市教育局所有。

合肥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

登记流程

蜀山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努力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和共享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安徽省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基〔2018〕9号)和《关于合肥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8〕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加快建设长三角高级城市群副中心、不断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提供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在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指导和协调下,认真履行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法规政策。统筹公办学校、民办学校、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规范招生方式管理,确保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区教体局负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招生入学咨询及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入学程序,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分学区。

(二)依法依规原则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杜绝不按统一部署、不按时间节点的招生行为;杜绝义务教育学校一切形式的考试招生行为;杜绝跨行政区“掐尖”招生或招收特长生;杜绝义务教育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等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各公办学校要按照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三、招生办法

原则上小学入学儿童年龄为截至2018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学校在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镇街、开发区提供证明,报区教体局批准。

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简化报名流程,市教育局会同市数据资源局开发“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2018年在市区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登记(操作办法、时间安排、登记流程见附件)。区教体局要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人员培训,各小学要做好毕业学生及家长网上报名登记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做好新入学学生家长报名登记指导、接待咨询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实施。

(一)公办学校招生

1.本市居民子女入学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单校划片”、“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1)小学

凡户籍在我区且年满6周岁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时间安排(附件1)办理网上报名登记,并于7月1日—3日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进行材料审核,补审时间为7月23日。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确认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③房产证;

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⑤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2)初中

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小学毕业生升入公办初中报名工作,按照招生原则安排入学。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由各小学指导家长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在本区外学校就读要求回本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全市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于6月28日、29日到区招生办公室报名点【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地址:潜山北路与高刘路交口】现场审核材料,补审时间为7月3日、23日。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办理入学报名确认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③房产证;

④学籍表(毕业学校须盖章)。

2.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实行流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两为主”招生入学政策。区教体局和学校要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凡居住在我区、符合在我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登记,并于7月16日—20日到区招生办公室报名点【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地址:潜山北路与高刘路交口】现场审核材料,补审时间为7月28日、29日。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1年);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合肥市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备案的劳动合同;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5)小学一年级新生,应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初一新生,应出具学籍表(毕业学校须盖章)。

3.住房承租人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规定,凡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人员子女,于6月28日、29日,到区招生办公室报名点【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地址:潜山北路与高刘路交口】现场审核材料,7月3日、23日补审。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4.农村留守儿童入学

各学校要按照《合肥市贯彻落实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行动实施办法》(合民〔2016〕421号)要求,切实摸清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辖区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寄宿制学校须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少年的住宿需求。

5.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并向两头延伸。公办学校要按照确定的学区范围,接收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可到合肥市十里庙小学特教班就读或学区学校随班就读。视障和听障儿童少年可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扎实开展送教上门,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6.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1)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修订〈合肥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合人才〔2017〕8号),保障符合条件引进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境外人员子女入学。居住在我区的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须区民宗外侨局出具证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3)市区内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房产在我区的适龄儿童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实际居住材料等,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4)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我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①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另一方在我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②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门认可的抚养人(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在我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③父母均为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④在合肥市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我区内实际居住;

⑤烈士子女。

(二)民办学校招生

区教体局要统筹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方案须报区教体局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学校依据招生方案制定、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发布后要立即向区教体局备案。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

城区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实行志愿填报方式,一个学生最多可选3个民办学校志愿,学校按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学生在选择城区民办学校时不可报名登记公办学校。未录取的学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名登记,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特长生招生入学

今年我区继续在合肥市五十中学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在合肥市琥珀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具体招生工作见《蜀山区2018年初中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名义进行招生。进一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招生总数的5%,且不得超过全区初中总招生人数的1%。户籍在我区且有相关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在本人及家长申请的基础上,由毕业学校推荐,区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分配到相应特长生招生学校就读。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特长生招生依据,严禁组织文化课考试。自2019年起,全部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筹实施2018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教体局相关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办公室,其中招生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基教科。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工作,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教育管理。区教体局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全市义务教育三大提升工程,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主动发现并化解热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和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落实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要努力扩大义务教育资源,满足义务教育学位需求;要积极创建新优质学校,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实现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年度目标,2018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不得超过标准班额。重视和加强其他年级班额控制,通过增加班级和教师等措施,确保2018年实现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目标。

(二)加强招生监督。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落实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合教秘〔2018〕103号)和《蜀山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规范招生行为工作方案》(蜀教体〔2018〕17号)规定,进一步健全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完善违规惩戒措施,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招生入学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落实问责制度,结合群众举报和日常督查,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对在招生过程中违规引发较大社会影响以及其他明显违反招生政策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约谈有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并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按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或年检不合格等处理。区教体局将规范中小学招生情况纳入对各校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三)营造宣传氛围。区教体局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利用报纸、电视、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媒体,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学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本校招生区域范围和报名入学条件。可通过新闻发布会、访谈等方式,面对面为群众释疑解惑,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小学要面向高年级学生及家长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等“三项改革”和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政策,增强学生和家长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的了解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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