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时代 | 玖樟台: 城市墅居三叠三墅

融创合肥 2018-02-22 1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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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认为,每一个城市都有其独特的气质。尊重城市,让每一个产品符合城市的人文风骨;尊重土地,让土地上自然生长出宜居之所;尊重生活,让更多客户享受高品质生活。

融创认为,每一个城市都有其独特的气质。尊重城市,让每一个产品符合城市的人文风骨;尊重土地,让土地上自然生长出宜居之所;尊重生活,让更多客户享受高品质生活。

在合肥这座宜居之城,融创正在以独特的低密语言,诠释着一座城市的墅居哲学。

静谧与繁华合而在此,生活大美由此风华启幕。 

融创玖樟台 | 叠墅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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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建筑,共感城市风貌   

每一座城市,都有自己独到的地理与文脉。在建筑学家肯尼斯·弗兰普敦看来,现代建筑史既涉及建筑本身,也同样涉及人们的思想意识和精神实质。

作为美好生活缔造者,融创的筑宅之道,就从对话城市精神开始。

“建筑为形,文化为魂”,一个城市的文化,是通过一棵大树、一盏街灯、一幢建筑,长期积累而缓慢形成,然后靠一代又一代人的记忆来延续。

北方的城市环境,更像北方大气的情感,来得更为浓烈、更有气势。位于北京的融创西山壹号院,沿袭三山五园的皇家精髓,讲究的是一种大院文化。我们可以在西山壹号院感受宏大的中轴性和空间感,在繁华京都,找到大院气质。

对望南北,在小桥流水人家的苏州,“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的世外桃源意境成就了苏州桃花源的大美之境。曲径通幽,移步换景,与这座城市气质相辅相成的苏州壹号院为人们展现了一卷如诗画面。

苏州桃花源 | 实景拍摄图 

建筑就是城市文化的载体,西山壹号院、苏州桃花源、上海玫瑰园、杭州西溪融庄等一系列低密作品,正是融创用最符合土地属性的产品印下的低密墅质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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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悉合肥人居,致敬城市生长   

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合肥这座城市正处在飞速发展的阶段。在居民基本居住需求得到基本满足的情况下,合肥的住宅市场迈入了改善型时代。

生活品质逐级提高,更高的舒适度、更宜人的立面、居住尺度、更自然的户内外沟通需求……成为当代合肥的全新人居追求。

深刻洞察合肥高端客户生活需求,融创合肥以源于东南、深耕合肥之精神,用匠心并富于人文的产品设计,打造纯正的三叠三墅致敬合肥改善型未来。

“引领时代的设计感”、“精研优化的功能性”、“历久弥新的生命力”是融创“归心社区”的三大价值观,结合合肥城市特性,形成特有的产品力。通过对室内空间和社区的功能设计,从而满足日益丰富化的生活、社交等需求。

融创自入合肥以来,即用先进的产品力、优质的服务和归心的生活理念创领合肥改善人居标杆。而这种引领,从不止于眼前,一直在与时递进,和城市共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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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叠三墅大境,归心人本生活  

用自然雕刻合肥品质生活,让建筑在时光中优雅起舞。

在合肥这座古城千年的底蕴滋养下,玖樟台择直线距离约3.5公里咫尺天鹅湖畔的繁华之地,静落于政务板块三区交汇处,兼得城市繁华与生活的宁静,以其他区域不可比拟的优势抒写合肥的低密人居愿景。

国人的心中,别墅早已不是建筑的一种形式,而是一种生活的共鸣。而久居喧嚣与繁杂的现代人,已经很少有机会能闲庭信步,回归“万物静观皆自得”的悠然。因此,玖樟台在打造园林时,极力寻求人、自然与生活空间的呼应。轻烟柳影、芳草萋萋,雅致舒服的院子,拥有一种情与景的交融,形与神的沟通。

其“木秀于林而气藏于景”的新亚洲风格园林,搭配“一带九径”的园林景观,再辅以现代典雅的建筑的肌理风格和尽显质感的立面设计,创造出自然与生活、情与景交融的叠景园林。

融创玖樟台 | 示范区实景拍摄图 

玖樟台以有天、有地、有院的大尺度景观空间诠释生活之境,从归家动线到谧境花园,从精心打造的地下空间到静美浪漫的星空露台,三叠三墅以立体的建筑形制营造空间的交叠,俯仰之间,仿佛城市中的一叠森境。

夜如水,静坐在淡淡的月光里,跟随莫奈脚步邂逅如画般的美景,移步易景,意境悠然。花园、地下室、露台…皆成为归心的所在。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自然可触。 

城市生活的较佳理想,便是在城市心肺交汇地带,保留生活的独处之境。

对话城市精神,以较好产品力,领创未来宜居形制的“三叠三墅”玖樟台,诉说着合肥的继往开来、源远流长。

在一城,居此处,融创玖樟台,三叠三墅,开启未来城心墅居生活。

玖樟台 | 叠墅效果图

繁华深处 归此墅

三叠三墅

2018融创合肥排名前列墅品

【融创 · 玖樟台】

项目地址:

合肥市·西政务·铭传路与香樟大道交口

归心提示:

· 本项目推广名为“融创玖樟台”,地名办核准名“玖樟台”开发公司为“合肥融创西飞置业有限公司”

· 本项目预售许可证号:肥房预售证第20186002、20186003号;

· 本宣传资料中提到的商品房面积为商品房建筑面积;

· 本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 

· 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 未能控制的原因而发生变化;

· 出卖人可能会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 

· 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等协议为准;

 ·本宣传资料所发布的内容为 2018年02月22日前的信息,本宣传资料有效期为3个月,敬请留意较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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