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全国调控已来!一二线城市限购、限售范围再扩大!

宁镇扬楼市 2018-05-21 18:55:00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限购范围扩大、正式启动限售,国家直接约谈...... 新政不断,重拳出击,再没有人敢怀疑这一轮楼市调控的决心。 新房2年限售、首付不低于50% 丹东正式出台楼市调控新政 短短48小时内,房价暴涨57%,炒房客蜂拥而至......丹东楼市的疯狂,地产人都不陌生。

 

限购范围扩大、正式启动限售,国家直接约谈......

新政不断,重拳出击,再没有人敢怀疑这一轮楼市调控的决心。

新房2年限售、首付不低于50%

丹东正式出台楼市调控新政

短短48小时内,房价暴涨57%,炒房客蜂拥而至......丹东楼市的疯狂,地产人都不陌生。

此前,我们也有相关报道稿件(朝鲜宣布改革开放!安徽炒房客就狂扫30套房,48小时房价暴涨57%!这个城市楼市疯了!)。但是还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这里的楼市便遭到了重拳出击。

5月14日,丹东市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平台发布消息,丹东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从即日起,将对限制区域实行房地产调控措施。

具体内容包括:

1、限制区域新房2年限售

《意见》明确规定限制区域范围为振兴区中心南路以东、江湾西路以西、黄海大街(浪东线)以南、鸭绿江大道(滨江西路)以北,即对丹东新区区域实行房地产调控措施。

同时,对非本地户籍人员在限制区域内购买住房做了详细规定。非本地户籍人员在限制区域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满2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户籍人员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限制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根据金融风险情况,按照银行相关规定分类执行。

2、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意见》还对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贷款购房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意见》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在销售新建商品房前,须将商品房销售价格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商品房销售价格必须在售楼处现场按照“一房一价”对外公示,销售商品房价格须按照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价格进行网签。相关部门要合理调控土地供应规模,加大新增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规模,供应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17年水平。

3、重点查处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行为

目前,丹东市正在加强房地产市场执法检查,将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违规收取购房定金或预付款等费用、未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捂盘惜售,恶意炒作和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和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另外,丹东市也取消了原定召开的2018年春季房交会和购房补贴政策,重拳出击,坚决防范炒房投机行为。

重申3年限售、收紧公积金贷款

贵阳严格限制投机炒房行为

同一天,贵阳也出台了新政,对楼市调控进行加码,严格限制投机炒房行为。

新政规定:

在贵阳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购买时间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

支持居民首套和改善型购房,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较低首付比要求、首付资金真实性检查、偿债能力审查等要求,严厉打击“首付贷”、“假按揭”等行为。

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

新政还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追加该套住房的首付。职工家庭已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在结清满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贵阳明确将多举措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对捂盘惜售、投机炒作、虚假宣传、违规销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限购对象调整、提高购房门槛

成都、长沙纷纷发大招

除了丹东和贵阳之外,成都和长沙也纷纷发大招,对各自的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

1

成都限购对象调整、提高购房门槛

5月15日,成都出台新政,对原有调控政策进行了完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出将限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能新购住房;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特别庭购房等。

2

长沙严查房企捂盘、推延上市等行为

来自财联社的消息,长沙市住建委要求开发商于今日17点前,报送已开工建设、未办理预售的新建商品住宅信息,不然将影响预售办理。

此外,针对长沙中心城区库存告急仅够卖2.8个月,湖南省住建厅回应财联社称,将加快形成住房有效供应,坚决杜绝“捂地”、“捂盘”现象,督促已拿地未开工和已开工未达到预售条件的项目,加快开工或建设进度,尽快形成有效供应;督促达到预售条件的项目尽快上市预售,对推延上市、变相捂盘的项目严肃查处。

住建部严盯房地产“冒头”城市

楼市调控力度少有

2天4城出台新政,楼市调控风暴还在继续。

据了解,“五一”小长假前,住建部约谈了西安、海口、三亚、长春、哈尔滨、昆明、大连、贵阳、徐州、佛山等10个城市政府负责人。

随后在5月9日,住建部就房地产市场调控继续约谈成都、太原两市政府负责人,并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

值得一提的是,从近期住建部约谈的12个城市来看,这些城市的房价在3月、4月份都有明显上涨,由于其热度较高、投资需求旺盛,刺激了房价。而此次有针对性的约谈,也展现了监管层对于未来继续从严调控的决心。

另外,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年内发布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已多达120次,调控力度少有。

在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看来,与2017年调控政策主要集中在北京等一线城市相比,2018年前四个月的调控措施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新特点:

1、调控城市分布出现了明显变化,2017年调控政策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2018年则逐渐向三、四线转移。

2、从政策内容看,本轮调控政策最典型的是热点城市购房出现刚需优先摇号选择限价房,同时,住房公积金等政策开启普惠式调整。

3、房地产调控政策与鼓励人才落户并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有逾50个城市发布了超过该地区历史力度的人才吸引政策。

合肥楼市“稳”字当头

安徽三四线城市疯狂不止

与以上被约谈的城市相比,合肥还算“温和”。至少在住建部的眼中,房价还是相对平稳,不曾过热。

进入2018年后,合肥房价得到明显控制,政府从资金监管、公积金新政、住房租赁等方面,逐步完善对房产市场调控。

1

资金监管新政

近日,合肥市人民政府新修订的《合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实施。合肥将继续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严格的监管。

据悉,新的预售资金监管有效期3年,合肥市将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

1、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或者变相预售;

2、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在银行设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一个预售项目只能设立一个监管专用账户,该账户实行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

3、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或变相预售商品房的,由监管部门按照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2

公积金政策

今年4月初,合肥市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公积金的文件,明确要求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合肥市房产局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督促所有住宅项目的房地产企业作出书面承诺;

同时加大销售现场宣巡查力度,妥善处理相关信访投诉,对拒不执行或故意拖延执行公积贷款政策企业,将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另外,此次出台的政策还要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抵押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3

房屋面积计算新规

合肥市房产局近日发布较新《合肥市房屋面积计算规则》,合肥市民买房时可参照确定所买房屋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的计算是否合规。

未封闭的阳台、挑廊,计算一半建筑面积;层高小于2.2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不计入建筑面积;用作公共休憩用的亭、塔,物业用房、社区用房等,都不允许纳入公摊面积…

4

车位销售新政

合肥住宅车位不得只售不租、不得捆绑销售、业主只能买2个…合肥市房产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库)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自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5

住房租赁新政

近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国土资源局联合出台《关于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要求加速住房租赁供给,明确在年度拟供应居住用地中确定租赁住房用地,确保年度租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含配建)占新建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面积约15%。

据了解,在租赁住房供应面积上,今年合肥市区国有租赁用地供应面积(含配建)不能少于700亩,每个县(市)、区、开发区确保开工1个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在供应方式上,单独出让整体建设租赁住房的宗地可采取挂牌方式供应;配建租赁住房的,市辖区范围内采取“限房价、定租赁住房配比、竞地价”的方式,按招拍挂方式供应。

在供应价格上,单独建设租赁住房用地的出让价格评估,有租赁住房用地可比案例的,优先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案例不足的,采用收益还原法。配建租赁住房的项目,采用剩余法时,以市场正常租金水平为依据评估相应比例的不动产价值。

此外,《通知》还明确,国有租赁住房对个人出租用于自住,可参照社会房源以协议方式对外出租,不需进行招投标。其租金价格以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租金作为参考,按不低于评估价格70%的标准,单次最长租赁年限不超过6年。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