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租房"门槛"降低 想申请看这里

中安在线 2018-03-27 0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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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今年合肥公租房申请条件出炉,家庭申请当月之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30378元/年、2532元/月的,符合申请条件。

据安徽商报报道 (记者郜征)中等偏下收入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有稳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今年在合肥申请公租房的门槛又降低了。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今年合肥公租房申请条件出炉,家庭申请当月之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30378元/年、2532元/月的,符合申请条件。今年的申请收入门槛相比去年,每月提高了约209元/月,也就是说能够申请公租房的人更多了。

  据介绍,申请公租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家庭成员为合肥市区户口,并在市区实际居住;申请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30378元/年(2532元/月);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年满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对新就业无房职工来说,申请公租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具有合肥市区户籍或居住1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申请人自毕业当月起未满5年;申请人在合肥市区用人单位工作,有手续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并正常连续缴存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时,租金标准参照区域周边同地段、同类别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70%确定。

  对于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申请公租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年满18周岁;申请人持有就业地居住证;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18个月(含)以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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